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水节水、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经开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定经开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参与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竣工验收。
3.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监督、指导街道、镇及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经开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负责经开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依法审批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行为的审批;负责经开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经开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的规划设置和规范管理;负责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街道、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经开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街道、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审批;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7.组织编制经开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负责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园林绿化创建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园林植物的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负责经开区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8.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监督查处工作;监督指导各镇街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0.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参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11.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县)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12.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划入水利局承担的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城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职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的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监督查处职责。划出城区污水管网运行维护、污泥处置、城市防洪,孝子河城区段河道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河道的防洪管理职责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单位构成。
城市管理局单位内设14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科、供节水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督查考核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卫生管理所、灯饰照明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公园管理所、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0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208万元,上年结转21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62.7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08.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0242.5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7.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6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9.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21万元,比2020年减少39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21万元,比2020年减少3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优化调整,城市管理局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3万元,比2020年减少39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政基础设施运维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021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执法支队劳务外包重点工作、清漂作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08万元,比2020年增加3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021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市政设施日常运维、城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的转运、水质检测、桥梁检测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61万元,比2020年减少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比2020年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5.77万元,比上年增加14.47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原纳入工资统发管理的邮电费和公务交通补贴,按规定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特种车辆58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公开资料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涛,联系方式:1582373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