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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1-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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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三农”、扶贫、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三农”、扶贫、林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农林业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各镇农林业综合执法工作。

3、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4、贯彻执行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统筹农业农村改革日常工作。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参与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林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承担万盛经开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承担农林业项目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农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制度。提出农林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政策的建议。

12、推动农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林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承办农林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林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林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林业援外相关工作。

15、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6、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18、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9、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0、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21、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进行监督,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2、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3、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4、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全市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物资,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承担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有关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及有关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单位构成。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内设8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科、科教信息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林业资源管理科、林业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科(万盛经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属1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牧水产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其中林场是农林局下属独立预算核算的二级单位,其他事业单位与局机关统一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21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2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788.74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5167.3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8.45万元,上年结转增加4958.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217.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4.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9.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458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5.1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5167.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55.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912.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9.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9.10万元,比2020年增加20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40.17万元,比2020年增加25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公休未休补助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188.93万元,比2020年减少4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些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3.40万元,比2020年减少1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9.4万元,比2020年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标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2020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出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大力压减公车使用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31.59万元,比上年增加92.39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原纳入工资统发管理的邮电费和公务交通补贴,按规定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88.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公开资料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鹏,联系方式:4828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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