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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4-002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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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0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负责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做好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

4.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5.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向党工委、管委会及其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和牵头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统筹负责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

6.负责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人民建议征集等工作。

7.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部门、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承办管委会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协调、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受管委会委托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8.统筹协调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9.组织、指导开展政法、信访、司法领域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政法、信访、司法工作经验;深化政法、信访、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政法、信访、司法队伍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0.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内设1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政工科、行政科、平安建设科、社会治理科、政治安全科、法治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司法行政科、社区矫正管理局、维稳科、督查复查科。

下属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万盛公证处、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接待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投诉处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派出机构10个:万盛司法所、东林司法所、万东司法所、南桐司法所、青年司法所、关坝司法所、丛林司法所、金桥司法所、石林司法所、黑山司法所。

纳入本部门2023年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本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万盛公证处、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接待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投诉处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155.32万元,支出总计4155.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44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15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44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5.32万元,占99.0%;事业收入40万元,占1.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15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44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其中:基本支出1911.59万元,占46.0%;项目支出2243.72万元,占54.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无,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15.3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5.4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1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超额绩效变动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而产生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46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超额绩效变动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而产生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17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超额绩效变动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而产生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46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超额绩效变动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而产生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无,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9.25万元,占7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2.26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超额绩效变动而产生变动。

(2)公共安全支出553.51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2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政策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调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清算补发。

(3)卫生健康支出73.23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大额医保等计提基数调整而产生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62.72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94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数调整而产生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政策改革后,机关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29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单位预算公用经费人均综合定额调整及人员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61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来源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4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保养、保险费缴纳、加油、高速路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油费及车辆维修维护费上涨。

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5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公。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3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5.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政法办含政法、司法、信访业务,会议较多、会议数量有所上升。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各业务科室开展的培训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94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办公专用设备和专线老化,维修成本增高;二是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导致办公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43.72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215-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办公室

联系人

文化

联系电话

48289395

自评总分(分)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重点领域攻坚上下功夫,办结率达98%;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民调解,落实社区矫正;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思想建设根基,提升队伍建设能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2023年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相关文件,对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目前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6%。拟定《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聘请、使用和考核。加强服务为民,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共起草文书127件次、审核文件31件、列席会议7次、参与调解18件、开展法治宣传12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77件次,办理各类公证637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0人次,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190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78.08万元,组织涉及改革任务的15个区级执法机关和试点镇(丛林镇),参加学习全市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预备会精神,牵头开展邻里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成立邻里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工作专班,全区累计排查邻里纠纷572件,化解率达100%。截至目前,各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案件3438件,调解成功3425件,调解成功率为99.9%。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是否核心指标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说明

全区开展主题业务宣传活动(普法、防邪等)

场次

50

8

60

8


完成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数

案件数

4000

10

4508

10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100

10

100

10


组织开展信访、司法、综治方面业务培训

30

8

35

8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100

10

100

10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定性

及时报备

5

全部完成

5


绩效指标

购买治安巡逻员及网格员服务,保障社会治安稳定

万元/年

1300

8

1297.08

8


全区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完成案件调解工作

场次

2

8

2

8


组织主题法治考试,以考试方式保障普法效果

场次

2

8

2

8


对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满意度

90

6

95

6


群众安全感调查满意度

90

6

98

6


绩效运行监控率

100

5

100

5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是否核心指标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50019222A215700000238-司法业务建设

案件办结数量

4000

5

4508

5


100

年度法治理论考试抽考人次

200

人次

5

254

5


咨询业务及时处置率

90

5

100

5


法制宣讲培训次数

50

场次

5

60

5


村(社区)覆盖度

90

5

100

5


监控对象数量覆盖率

90

5

100

5


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00

5

127

5


刑犯释放人员接收数

1000

5

1451

5

安置帮教人员按法律规定必须据实接收

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0.02

5

0

5

指标值为规定指标,完成数越低越好

受众群体获得有效帮助率

90

5

100

5


走访覆盖率

95

5

100

5


领导干部庭审参与率

80

5

90

5


公检法司部门经费保障满意度

90

3

100

3


受众群体满意度

90

2

100

2


1

50019222A215700000238-司法业务建设

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定性



0

全部完成

0


100

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

90

2

100

2


对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满意度

90

3

90

3


公证书制作成本

5

万元/年

5

4.8

5


法律服务工作者案件补贴等

50

万元/年

5

42.86

5


临聘人员人数

20

5

20

5


宣传资料印制费

150000

5

150000

5


2

50019222A215700000241-政法安全建设

户外工作劳动保护

2200

元/人年

10

2200

10


100

宣传覆盖率

90

10

100

10


开展重大宣传活动场次

2

15

2

15


重点人员管控覆盖率

90

10

100

10


区人社局批复护路队员数

17

人数

10

13

10


预防和制止拆卸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定性

良好


15

全部完成

15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反邪教意识入脑入心

定性


10

全部完成

10


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感指数

90

5

90

5


群众安全感指数

90

5

90

5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1

50019222T000000107174-普法宣传

法制宣讲培训次数

20

场次

15

宣传资料发放率

75

15

领导干部庭审参与率

80

20

辖区公民对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满意度

90

10

年度法治理论考试抽考人次

200

人次

15

宣传资料印制费

150000

15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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