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会团组织工作。
4.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工委、管委会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情况,加强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在城镇化率较高的工业和城市发展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区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的交流与合作、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9.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为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下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青年工作部、中学与少先队工作部,编制9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编制4名。2023年末,单位在编职工人数为5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0.14万元,支出总计250.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8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8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1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8万元,增长8.78%,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3万元,其他支出减少7.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5.49万元,占38.17%;项目支出154.65万元,占61.8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1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18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4万元,增长12.47%。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0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4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0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45万元,占91.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1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0万元,占4.4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3.77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调整。
(19)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6万元,增长31.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5.90%,主要是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等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万元,下降80.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万元,下降80.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36.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33.8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青少年工作检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4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管理,节约开支,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38.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团市委的各项检查督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接待人次比上年有一定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8.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参加市级培训及开展区内团员青年、团干部培训等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3万元、咨询费0.04万元、水费0.05万元、水电费0.79万元、邮电费1.93万元、差旅费0.35万元、维修维护费0.08万元、培训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3.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5万元,增长5.9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机关运行费用有一定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7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