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市、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区内我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1. 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优抚安置科。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49.07万元,支出总计2549.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运维管理等专项经费增加,工资津补贴政策性调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4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0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4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8.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8万元,占12.6%;项目支出2226.89万元,占8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9.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运维管理等专项经费增加,工资津补贴政策性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运维管理等专项经费增加,工资津补贴政策性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退役优抚军人医疗卫生健康专项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运维管理等专项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退役优抚军人医疗卫生健康专项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12.38万元,占9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1人。
(2)卫生健康支出118.24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6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退役优抚军人医疗卫生健康专项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8.4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1人,工资津补贴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运行中所支出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度发生1次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与工作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度因发生1次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万元,下降94.8%,主要原因是减少退役士兵驾驶技能培训专项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26.89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主管部门 |
73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联系人 |
莫琬尉 |
联系电话 |
023-48266686 |
自评总分(分) |
100 |
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其中包括建立优抚人员长效增长和保障机制,按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保障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得到保障。 |
|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其中包括建立优抚人员长效增长和保障机制,按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保障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得到保障。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绩效运行监控率 |
% |
= |
100 |
5 |
否 |
100 |
5 |
|
退役军人社会满意度 |
% |
≥ |
95 |
20 |
否 |
95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30 |
是 |
95 |
30 |
|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
|
定性 |
|
5 |
否 |
全面完成 |
5 |
|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帮扶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20 |
否 |
95 |
20 |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管理专项 |
涉军群体稳定率 |
≥ |
90 |
% |
20 |
是 |
90 |
20 |
|
100 |
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
定性 |
|
|
10 |
否 |
全部完成 |
10 |
|
临聘人员工资社保保障及时率 |
≥ |
95 |
% |
10 |
是 |
100 |
10 |
|
临聘人员数量 |
= |
4 |
人 |
10 |
否 |
4 |
10 |
|
临聘人员人均成本 |
≤ |
3.5 |
万元/人年 |
10 |
否 |
3.5 |
10 |
|
全年服务人数 |
≥ |
700 |
人 |
20 |
是 |
740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临聘人
员费用 |
临聘人员数量 |
= |
4 |
人 |
20 |
否 |
4 |
20 |
|
100 |
工资社保保障及时率 |
≥ |
90 |
% |
20 |
否 |
100 |
20 |
|
人员数量占在职人员比例 |
≤ |
30 |
% |
10 |
否 |
22 |
10 |
|
人均成本 |
≤ |
3.5 |
万元/人年 |
10 |
否 |
3.5 |
10 |
|
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
定性 |
|
|
30 |
是 |
全面完成 |
3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6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