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0588015851E/2024-0017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万盛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指示,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党工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街党(工)委和党工委直接管理的党组织的换届审批工作。
2.承办党工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级单位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做好党员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受党工委委托承办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组织、人事、政工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3.负责制定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建设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导、检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负责组织和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组织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党建信息网站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党组织信息库和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5.牵头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研究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工作;在管理权限内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向党工委提出领导干部及其他由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审批手续的办理。
6.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市管干部的考察、办理任免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及手续;配合市级有关部门考察市属驻区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承办区管干部的任免工作,牵头研究职级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职级公务员晋升及公务员和党群序列事业人员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牵头承办组织人事联席会,办理党群一般干部的调配、安置等相关工作。
8.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牵头研究制定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9.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党工委对于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党组(党委)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10.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党工委党校的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市委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有关工作。
11.负责对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对贯彻执行人才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参与优秀专家和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联系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承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管理公务员工作,统筹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和退休保障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交流活动。
13.贯彻落实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等政策法规,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登记服务等工作;统筹全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党工委编委日常工作。
14.负责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5.负责人大和人大代表工作。
16.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人大代表联络科)、组织二科(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巡察工作联络科)、人才工作科、公务员科、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本级)、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编制研究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档案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服务中心等7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46.65万元,支出总计1346.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8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8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6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8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92.64万元,占66.3%;项目支出454.01万元,占3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6.6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58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88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88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59万元,占8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71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9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社保费。
(3)卫生健康支出38.0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0.96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7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导致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5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6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非公党建经费为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1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非公党建经费为政府性基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2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检查、人大代表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障主题教育、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用车支出。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区检查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84.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下降76.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1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未安排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9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本年按计划正常开展干部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16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和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54.01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211-中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
联系人 |
李煜婷 |
联系电话 |
48288061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财政拨款保障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离休人员离休费;保障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公务员招录及表彰工作,充实干部队伍,激励先进;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兑现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充分体现党的关心关怀;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党员受教育;进一步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在非公领域的全面领导;继续开展人才引进“500+”计划,引进各领域各行业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大力促进人才强区;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市区人代会,开展视察工作等,保障市区人大代表正常履职,促进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
财政拨款保障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离休人员离休费;保障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公务员招录及表彰工作,充实干部队伍,激励先进;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兑现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充分体现党的关心关怀;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党员受教育;进一步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在非公领域的全面领导;继续开展人才引进“500+”计划,引进各领域各行业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大力促进人才强区;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市区人代会,开展视察工作等,保障市区人大代表正常履职,促进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保障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
人 |
= |
9 |
10 |
是 |
9 |
10 |
||
各单位对人才工作满意率 |
% |
≥ |
95 |
5 |
否 |
95 |
5 |
||
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 |
人 |
≥ |
700 |
5 |
否 |
750 |
5 |
||
服务人大代表人次 |
人次 |
≥ |
100 |
5 |
否 |
110 |
5 |
||
干部教育培训 |
人次 |
≥ |
12000 |
5 |
否 |
13000 |
5 |
||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引进人才数量 |
名 |
≥ |
150 |
10 |
是 |
150 |
10 |
||
人事档案得到有效保管保护 |
% |
≥ |
98 |
5 |
否 |
98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
定性 |
及时 |
5 |
否 |
全部完成 |
5 |
|||
绩效运行监控率 |
% |
= |
100 |
5 |
否 |
100 |
5 |
||
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 |
定性 |
优 |
5 |
否 |
全部完成 |
5 |
|||
引进人才,促进人才强区 |
定性 |
优 |
5 |
否 |
全部完成 |
5 |
|||
干部受教育培训满意率 |
% |
≥ |
95 |
5 |
否 |
95 |
5 |
||
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
人 |
= |
32 |
10 |
是 |
32 |
10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 得分 |
1 |
50019222B211700000104-人才发展专项 |
提供人才公寓 |
= |
50 |
套 |
13 |
是 |
50 |
13 |
100 | |
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拉动能力强的人才项目 |
≥ |
10 |
个 |
12 |
否 |
10 |
12 |
||||
培育科技型企业 |
≥ |
100 |
个 |
13 |
是 |
100 |
13 |
||||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
≥ |
150 |
名 |
15 |
是 |
150 |
15 |
||||
人才获得感、满意度 |
≥ |
95 |
% |
10 |
否 |
95 |
10 |
||||
建设人才发展平台 |
≥ |
8 |
个 |
12 |
否 |
8 |
12 |
||||
培育各领域人才 |
≥ |
1500 |
名 |
15 |
是 |
1500 |
15 |
||||
2 |
50019222A211700000108-党政运维专项 |
人代会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数量 |
≥ |
100 |
件 |
3 |
否 |
110 |
3 |
100 | |
集中活动次数 |
≥ |
2 |
次 |
6 |
是 |
2 |
6 |
||||
市、区人大代表满意率 |
= |
100 |
% |
4 |
否 |
100 |
4 |
||||
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次数 |
≥ |
2 |
次 |
4 |
否 |
2 |
4 |
||||
监督管委会及其部门依法行政 |
定性 |
优 |
3 |
否 |
全部完成 |
3 |
|||||
人大代表参与率 |
≥ |
94 |
% |
3 |
否 |
95 |
3 |
||||
临聘人员准时准确完成工作任务 |
= |
100 |
% |
3 |
否 |
100 |
3 |
||||
提出建议意见,促进地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
定性 |
优 |
4 |
否 |
全部完成 |
4 |
|||||
参加人代会次数 |
≥ |
2 |
次 |
6 |
是 |
2 |
6 |
||||
每月按时发放劳务费 |
定性 |
优 |
6 |
是 |
全部完成 |
6 |
|||||
规范、安全用车 |
≥ |
98 |
% |
3 |
否 |
98 |
3 |
||||
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
定性 |
优 |
3 |
否 |
全部完成 |
3 |
|||||
发放人大代表履职资料等费用 |
≥ |
5.2 |
万元 |
4 |
否 |
5.2 |
4 |
||||
提出建议意见,促进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
定性 |
优 |
3 |
否 |
全部完成 |
3 |
|||||
临聘人员数量 |
= |
2 |
人 |
4 |
否 |
2 |
4 |
||||
依法发放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助 |
≥ |
4 |
万元 |
3 |
否 |
4 |
3 |
||||
单位同志对临聘人员工作满意度 |
≥ |
90 |
% |
4 |
否 |
95 |
4 |
||||
参加人代会、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活动费用 |
≥ |
17 |
万元 |
3 |
否 |
17 |
3 |
||||
临聘人员数量配比合理 |
= |
2 |
人 |
3 |
否 |
2 |
3 |
||||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
= |
100 |
% |
6 |
是 |
100 |
6 |
||||
区人大代表镇街小组活动次数 |
≥ |
40 |
次 |
6 |
是 |
42 |
6 |
||||
临聘人员年人均费用 |
= |
3.5 |
万元/年 |
3 |
否 |
3.5 |
3 |
||||
组织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培训 |
≥ |
6 |
万元 |
3 |
否 |
6 |
3 |
||||
3 |
50019222B211700000098-老党员补贴 |
党龄40-49年补贴标准 |
= |
100 |
元/人*月 |
5 |
否 |
100 |
5 |
99.15 | |
党龄50-54年补贴标准 |
= |
240 |
元/人*月 |
5 |
否 |
240 |
5 |
||||
进一步加强对老党员的关心关怀 |
定性 |
优 |
7 |
否 |
全部完成 |
7 |
|||||
党龄55年以上人数 |
≥ |
178 |
名 |
5 |
否 |
175 |
4.15 |
||||
每季度结束后按时拨付到各单位 |
定性 |
优 |
8 |
是 |
全部完成 |
8 |
|||||
党龄40-49年人数 |
≥ |
216 |
名 |
5 |
否 |
216 |
5 |
||||
党龄50-54年人数 |
≥ |
583 |
名 |
5 |
否 |
583 |
5 |
||||
各单位收到款项后当月发放到个人 |
定性 |
优 |
7 |
否 |
全部完成 |
7 |
|||||
党龄55年以上补贴标准 |
= |
140 |
元/人*月 |
5 |
否 |
140 |
5 |
||||
精准发放,做到不重不漏 |
= |
100 |
% |
8 |
是 |
100 |
8 |
||||
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
定性 |
优 |
7 |
否 |
全部完成 |
7 |
|||||
帮助解决老党员实际困难 |
定性 |
优 |
7 |
否 |
全部完成 |
7 |
|||||
激励广大老党员发挥余热 |
定性 |
优 |
6 |
否 |
全部完成 |
6 |
|||||
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满意度 |
= |
100 |
% |
10 |
是 |
100 |
10 |
||||
4 |
50019222A211700000096-党建改革专项 |
用于全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
= |
150000 |
元 |
10 |
是 |
30000 |
0 |
由于经费原因调整相应支出。 |
60 |
专职党建指导员补贴 |
≥ |
331680 |
元 |
10 |
是 |
249810 |
0 |
由于经费原因调整相应支出。 | |||
补助非公组织党组织 |
≥ |
359000 |
元 |
10 |
是 |
306950 |
0 |
由于经费原因调整相应支出。 | |||
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
≥ |
100 |
% |
8 |
否 |
100 |
8 |
||||
提升非公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
≥ |
60 |
% |
8 |
否 |
65 |
8 |
||||
非公领域党的组织覆盖 |
≥ |
100 |
% |
8 |
否 |
100 |
8 |
||||
非公组织党的工作覆盖 |
≥ |
100 |
% |
8 |
否 |
100 |
8 |
||||
非公组织党组织书记职务补贴 |
≥ |
184200 |
元 |
10 |
是 |
134400 |
0 |
由于经费原因调整相应支出。 | |||
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员之家、人才之家、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 |
≥ |
100 |
% |
8 |
否 |
100 |
8 |
||||
非公组织满意度 |
≥ |
95 |
% |
5 |
否 |
95 |
5 |
||||
党组织书记、非公党建指导员满意度 |
≥ |
95 |
% |
5 |
否 |
95 |
5 |
||||
5 |
50019222A211700000103-党员及干部培训建设专项 |
利用档案满意率 |
≥ |
95 |
% |
5 |
否 |
95 |
5 |
95 | |
推动全区干部教育稳步提质增效 |
定性 |
优 |
6 |
否 |
全部完成 |
6 |
|||||
参训人次 |
≥ |
12000 |
人 |
8 |
是 |
13000 |
8 |
||||
受奖励表彰人员荣誉感、获得感 |
≥ |
95 |
% |
6 |
否 |
95 |
6 |
||||
招录人次 |
≥ |
20 |
人次 |
8 |
是 |
38 |
8 |
由于工作实际招录人数有所增加。 | |||
基层党组织满意率。 |
≥ |
95 |
% |
5 |
否 |
95 |
5 |
||||
档案利用效益 |
≥ |
200 |
卷 |
5 |
否 |
220 |
5 |
||||
档案得到有效保护 |
≥ |
98 |
% |
5 |
否 |
98 |
5 |
||||
培训班次 |
≥ |
25 |
个 |
5 |
否 |
26 |
5 |
||||
档案入库率 |
≥ |
100 |
% |
8 |
是 |
100 |
8 |
||||
库房温湿度达标天数 |
≥ |
220 |
天 |
4 |
否 |
220 |
4 |
||||
培训方式 |
≥ |
3 |
种 |
4 |
否 |
3 |
4 |
||||
数字化档案数量 |
≥ |
400 |
卷 |
5 |
否 |
30 |
0 |
由于经费原因分阶段和年度开展数字化档案工作。 | |||
管理档案数量 |
≥ |
1800 |
卷 |
6 |
否 |
1850 |
6 |
||||
培训人数增长率 |
≥ |
5 |
% |
5 |
否 |
5 |
5 |
||||
培训班合格率 |
≥ |
90 |
% |
5 |
否 |
95 |
5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50019222T000002071560-老党员生活补助(上级) |
党龄50-54年人数 |
≥ |
138 |
名 |
12 |
否 |
140 |
12 |
100 | |
精准发放,做到不重不漏 |
= |
100 |
% |
8 |
否 |
100 |
8 |
||||
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满意度 |
= |
100 |
% |
8 |
否 |
100 |
8 |
||||
党龄50-54年补贴标准 |
= |
120 |
元/人*月 |
15 |
否 |
120 |
15 |
||||
各单位收到款项后当月发放到个人 |
定性 |
优 |
8 |
否 |
全部完成 |
8 |
|||||
进一步加强对老党员的关心关怀 |
定性 |
优 |
8 |
否 |
全部完成 |
8 |
|||||
每季度结束后按时拨付到各单位 |
定性 |
优 |
8 |
否 |
全部完成 |
8 |
|||||
帮助解决老党员实际困难 |
定性 |
好 |
8 |
否 |
全部完成 |
8 |
|||||
激励广大老党员发挥余热 |
定性 |
好 |
7 |
否 |
全部完成 |
7 |
|||||
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
定性 |
好 |
8 |
否 |
全部完成 |
8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煜婷 023-4828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