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党工委和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4.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代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联系团体会员。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调查、研究全区城乡妇女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培树、宣传先进妇女,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协助管理下一级妇联组织领导干部。
9.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女联合会(本级)内设3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权益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展部。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39.2万元,支出总计23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3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支出费用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3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3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费用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2.3万元,占67.85%;项目支出76.9万元,占32.1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33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费用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3万元,增长14.3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2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3万元,增长14.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费用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2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费用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支出,本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05万元,占75.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12万元,占11.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6.7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16万元,占7.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83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万元,下降46.5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社保工资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增加妇女儿童阵地建设。本年支出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是支付妇女儿童阵地建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管理和监管加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市内因公出差次数增加因素影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差次数增加因素影响。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管理和监管加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市内因公出差次数增加因素影响。
公务接待费0.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妇联到我区调研学习,接受市区相关部门检查、指导、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管理和监管加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7.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万元,增长173.0%,主要原因是人员培训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6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6.9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