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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2-006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发布日期 ] 2022-11-10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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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10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加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编委关于建立健全区县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渝委编委201919号),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管委会内设机构,为正处级部门。

(一)职能职责

1.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 组织开展伤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 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市、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区内我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 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1. 职能转变。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2个(综合科、优抚安置科)。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部门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264.48万元,支出总计2,264.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6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2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6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4.48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2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6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其中:基本支出204.43万元,占9%;项目支出2,060.05万元,占91%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4.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5.6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6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7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6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7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8.75万元,占9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74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方式有所变化、工资政策调整等。

2)卫生健康支出103.37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增加1个人、工资政策调整等。

3)住房保障支出12.3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增加1个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部门运行中所支出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2020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3万元,增长101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从民政局调拨一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年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购置公务车。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数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从民政局调拨一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护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1万元,下降98.5 %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从严开展培训类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费用,用于保障服务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11.95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宣传退役军人政策、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整体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264.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做好了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和帮扶援助,完成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组织协调并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高退役军人优抚抚恤保障水平,保障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稳定,维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等项工作,退役军人总体平稳可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张瑜

联系电话

023-48266766

自评总分

100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2374.22

2264.48

2264.48

100

10

10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其中包括建立优抚人员长效增长和保障机制,按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保障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得到保障。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其中包括建立优抚人员长效增长和保障机制,按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保障军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得到保障。

绩效
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1

年初

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度度

96

%

20

98

18

2

年初

指标

政府安置退役士兵满意度

98

%

20

100

18

3

年初

指标

军休干部满意度

98

%

10

100

9

4

年初

指标

军队转业干部满意度

97

%

20

99

18

5

年初

指标

维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

10

10

10

9

6

年初

指标

维护退役军人社会稳定率

96

%

20

98

18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安置专项

实施单位

退役军人事务局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王天伟

联系

电话

023-48266998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18.21


18.21

100

10

10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需按时发放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代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做好该群体的社会稳定工作。


为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需按时发放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代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做好该群体的社会稳定工作。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

指标

在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人数

5

20

7

18

2

年初

指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稳定率

96

%

20

99

18

3

年初

指标

政府安置退役士兵稳定率

96

%

20

100

18

4

年初

指标

政府安置退役士兵满意度

96

%

20

100

18

5

年初

指标

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济补助时间

12

20

10

18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拥军优属专项拥军优属特定节日慰问专项

实施单位

退役军人事务局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王天伟

联系

电话

023-48266998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39.57


39.57

100

10

10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加强驻区部队的沟通联系,保障军转干部生活,在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八一、中秋、国庆、烈士纪念日等节日对其进行及时慰问。


为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加强驻区部队的沟通联系,保障军转干部生活,在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八一、中秋、国庆、烈士纪念日等节日对其进行及时慰问。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

指标

慰问对象时间

节日前

20

节日前

18

2

年初

指标

优抚对象及烈属感受度

96

%

20

98

18

3

年初

指标

优抚对象及烈属群体社会稳定率

96

%

20

98

18

4

年初

指标

军转干部群体社会稳定率

96

%

10

100

9

5

年初

指标

优抚对象及烈属群体满意度

96

%

20

98

18

6

年初

指标

军队转业干部群体满意度

96

%

10

100

9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退役安置补助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对退役军人政策兑现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得分为93.51分,评价等级为;对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得分为87.81分,评价等级为

退役安置补助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安置,20207月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退役安置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046号),下达202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补助专项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1984年以来接收并由中央财政负担经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2020年所需人员经费,以及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家属及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

2.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缺乏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3.相关建议

加强年初预算审核把关,细化项目绩效指标,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退役军人政策兑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政策保障工作,20207月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4号文件),下达退役军人政策兑现项目资金560万元。

2.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缺乏清晰、可量化的绩效指标。项目预算执行率75.4%,资金分配无具体对应项目作为依据,导致项目资金结余较大部分资金实际发放标准与上级文件规定发放标准不一致。

3.相关建议

在年初预算时,细化项目绩效指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作用,规范履行预算执行和资金分配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标准兑现相关补助。

退役军人优抚政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退役军人优抚政策专项项目,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际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各项文件要求,下达退役军人优抚政策专项项目资金共计1756.7万元。

2.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缺乏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该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0.53%,一定程度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益。

3.相关建议

年初预算强化绩效审核把关,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项目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资金分配需有对应依据。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6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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