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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0-001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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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1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石林镇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独立编制机构数10个,其中行政机构3个,事业单位机构7个,编制人数58人,实有在职人数57人。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万盛经开编委发〔2019〕11号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设置旅游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不涉及对预决算、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110.46万元,支出总计2,110.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5万元、增长3.9%。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110.4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9.8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0.4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1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5万元,增长3.9%。其中:基本支出1,610.16万元,占76.3%;项目支出500.3万元,占23.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110.4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8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办公费、综合目标考核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34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税收结算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办公费、综合目标考核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34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一是增人增资以及办公费、综合目标考核等增加;二是临困救助增加;三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24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76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以及办公费、综合目标考核等费用增加;二是增加纪检监察事务出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5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4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一是职工综合目标考核奖增加;二是开展文化活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3.11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6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一是职工综合目标考核增加;二是临困救助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51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4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调标。

(5)农林水支出521.35万元,占2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4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职工综合目标考核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90.5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标。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1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9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加强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安全隐患减少,整治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16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村社区人员工资归入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3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4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1万元。

公务接待费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和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接待225批次,1798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5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采购森林防火物资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53.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9%。主要涉及石林片区养老中心工程、石林镇庙坝村特色商业铺面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520.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有利于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村干部补贴和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6万元,执行数为27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31.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二是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发现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较为简单、不够详细,二是未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导致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镇将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进行总体把握,实现财政资金绩效目标最大化。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村干部补贴及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石林镇人民政府

预算单位

石林镇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205.60

205.60

271.08

131.8


其中:区级支出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优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拓展工作领域,加快社会服务发展,提升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村民生活幸福感。

保障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覆盖村数量

8

8


乡村生活环境合格率

%

≥ 90%

95%


村级管理工作完成及时率

%

≥ 90%

95%


村委工作人员到位率

%

100%

100%


村民对村委会的管理工作满意度

%

≥90

95


其他说明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镇无该项内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镇无该项内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38002。

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石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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