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救灾抢险、水旱灾害防治、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
9.协助制定全镇旅游发展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宣传推广、旅游秩序和旅游环境维护相关服务。
10.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和水利服务中心。机构核定编制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41人。单位实有在职人数69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按照《万盛经开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万盛经开编委发〔2019〕11号)《万盛经开区关于印发(丛林镇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编委发〔2019〕 33 号)等文件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之规定,丛林镇全面负责辖区各项职能职责,设综合办事机构由原来的8个调整为10个,事业单位由原来5个调增为7个。人员编制方面,截止2019年12月机构编制数72个(其中行政编制31个,事业编制41个);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9人,事业编制人员40人)。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原事业单位财政所已撤销,现为镇内设机构财政办公室。同时财政资金核算分类已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和上级文件精神做相应增减变化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811.15万元,支出总计1,811.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1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1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1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1.15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81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1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77.74万元,占98.16%;项目支出33.41万元,占1.8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1.1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51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1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03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1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03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92万元,占59.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88万元,增长65.77%,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教育支出2.30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教育投入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47万元,占2.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1.23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70万元,下降44.5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41.87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8万元,下降23.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6)城乡社区支出5.22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市政支出增加。
(7)农林水支出363.96万元,占2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17万元,下降31.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8)住房保障支出106.18万元,占5.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1万元,增长82.8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4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46万元,增长38.2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2万元,下降21.0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9万元,下降11.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7.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处理矛盾纠纷、文化宣传活动和人大代表活动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45.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28.9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1,3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7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84万元,降低39.9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28.9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2.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专项名称 |
村官保障经费 |
联系人 及电话 |
黄艳艳02348332619 |
主管部门 |
丛林镇 |
预算单位 |
丛林镇财政办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年度总金额 |
|
10.65 |
10.65 |
100 |
|
其中:区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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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助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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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稳定工作队伍;2落实2名大学生村官任职补贴, |
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签字程序办理,全年实际支出10.65万元,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有效保障大学生村官到基层任职待遇。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保障人员数 |
人 |
2 |
2 |
|
发放及时率 |
% |
100% |
100% |
|
受益人员满意度 |
% |
90% |
100% |
|
其他说明 |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执行数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执行过程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办理,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有效保障了大学生村官到基层任职待遇,稳定了工作队伍。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执行数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稳定了工作队伍,二是落实大学生村官任职补贴。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32619。
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