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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015851E/2022-00474 [ 发文字号 ] 万盛财会发〔2022〕1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盛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关于许可重庆昕卓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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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9-01

关于许可重庆昕卓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重庆昕卓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你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50018220220001)。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28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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