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农村供水保障)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73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预算304万元,重点支持规模化供水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请严格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6〕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2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做好资金接收工作。
三、按照《水利部等9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市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目标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2),请及时细化完善,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目标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绩效目标的,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及调整原因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报送市水利局(逾期扣减年度绩效评价分值),经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作为今后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6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