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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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财农发〔2023〕60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5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市财政衔接椎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0万元(具体项目、收支科目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万盛经开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万盛财农发〔2021〕52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上级文号 |
摘要 |
金额 |
资金性质 |
资金来源 |
功能科目 |
经济科目 |
1 |
渝财农〔2023〕151号)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540 |
经费拨款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
21305 |
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
合 计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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