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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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08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
(万盛财社发〔2020〕28号)
卫健局: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3号)文件,现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各单位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
二是各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各部门要做好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资金投向符合要求。
附件: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表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表
万元
序号 |
上级文号 |
预算单位 |
功能科目 |
下达金额 |
项目名称 |
经济科目 |
备注 |
合计 |
800 |
||||||
1 |
渝财预[2020]23号 |
卫健局 |
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
800 |
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保障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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