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妇联、残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渝财农〔2026〕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一、新增14项: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费、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小麦“一喷三防”补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二、已纳入项目调整:一是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调整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二是原“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项调整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已落实管护责任的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奖励”3项。三是“高龄津贴”从自定清单调整为规定清单。
严格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 审计署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6〕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3〕6号)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审核、统筹推进、全程监管,切实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各项工作,稳步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精准性,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