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采购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采购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医保基金专项审计 |
不高于24 |
财政资金 |
二、谈判资格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独立执行过多项审计业务,2019-2021年开展过医疗行业专项审计工作,投标人须持有省级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以上特定资格条件资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万盛经开区8家定点医疗机构2019—2021年执行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检查内容。
1. 虚构医疗、虚增费用。包括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增诊疗服务量、服务设施服务量、手术项目、药品耗材等。
2. 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指征、频繁住院、过度检查和治疗、虚构医疗、虚增费用等。
3. 违反物价规定:违反物价规定的诊疗(手术)项目收费、耗材分解收费等;违反物价规定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
4. 过度医疗:抗生素联合用药及用药时间、不按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和用药剂量用药、同时用两种及其以上的同类中成药;康复理疗项目同作用、同功效重复使用;大型仪器检查、非针对性套餐式检验检查等过度检查。
5. 违反医保政策超限用药和诊疗项目。
6. 串换项目:将医保范围内的不同项目、不同规格等进行串换结算、或将非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串换为医保项目上传结算。
7. 降低入院指征收治参保人住院、空床、挂床住院、住院床日结算量超实际最大床日等。
8. 药品、耗材是否存在虚假购药、重复入库,药品超卖的情况。
9. 其他违反医保政策和协议的行为。
(三)检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四)检查要求。以现场检查为主,数据分析等为辅。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内容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主要参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35号),医保三大目录,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等相关内容为标准。检查要实事求是,对每家检查形成现场检查记录、确认表等资料并经检查对象签字盖章后,并交区财政局。检查工作中,不得与被检查医疗机构存在影响检查情况的私下接触,对参与检查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人要进行回避,不得弄虚作假、徇私枉法或带有歧视性行为。
四、核查流程
(一)区财政局、审计局、人力社保局(医保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中标第三方机构参与现场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第三方机构在接到核查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后,通过大数据分析、审核病历、进销存台账比对、走访参保人等方式,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三)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过程中,需将核查情况及时报区财政局,核查过程中涉及争议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中标机构需配合做好工作处理。
(四)核查完成后,中标机构需及时将现场核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区财政局。
五、报酬计算
(一)中标价格作为合同价格,中标供应商检查出违规费用的基础目标为20万元,未完成基础目标的,按比例支付合同价(协议处理金额÷20万元×合同价)。
(二)为激励第三方机构提高核查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确保核查取得实效,第三方机构超额完成基础目标或发现重大违规线索的,以查实金额的协议处理金额扣除基础目标后,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进行激励,具体为50万元以下(含)的,激励金=扣除基础目标后协议处理金额×5%;超过50万元以上的,激励金=(扣除基础目标后协议处理金额-50万元)×10%,激励金最多不超过 25万元。例如:查出协议处理金额为200万元,计算奖励金额如下:
50万元×5%=2.5万元
(200-20-50)万元×10%=13万元
具体奖励规则在合同中协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局;账号:0810010120010007785231001;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盛支行),待审计医疗机构核实完毕并接受相应处罚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完成审计服务并经验收后,全额支付合同结算金额(包含激励金)。
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联系人:陈鹏飞
电话:023—85391599
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16号
八、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官网(http://ws.cq.gov.cn/bm/czj/)下载采购文件,在2022年8月28日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财政局社保科,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二)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评选方法
(一)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若为分所(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只接受总所(法人资格)授权的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提供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二)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分,选择评分最高的机构作为本次核查机构。第三方机构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分布见下表:
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价格部分(10%) |
1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
2 |
技术部分 (50%) |
对本项目的理解(5分) |
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对本项目理解情况报告的全面性、合理性情况,以优劣程度进行评分,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对本项目理解情况报告或提供的对本项目的理解情况报告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得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的理解情况的全面性、合理性的优劣程度独立评分。 |
项目组织及工作计划(5分) |
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项目组织及工作计划的优劣程度进行评分,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项目组织及工作计划或提供的项目组织及工作计划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得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织及工作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的优劣程度独立评分。 | ||
服务方案(10分) |
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服务方案的优劣程度进行评分,优得8-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服务方案和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得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评估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的优劣程度独立评分。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优劣程度评分,优得8-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与本项目实际不相符得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的优劣程度独立评分。 | ||
人员配备(20分) |
1.第三方机构为本此核查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会计师的得2分,具备注册会计师的得2分,具备15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2分,满分6分。 |
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2022年7月社保证明 | ||
2.第三方机构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组配备3名注册会计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加1分,满分7分。 |
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2022年7月社保证明 | |||
3.第三方机构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组配备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在1名的得1分,每增加1名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4.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组配备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在1名的得2分,每增加1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得2分,满分4分。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3 |
商务部分 (40%) |
行业综合排名(10分) |
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综合评价排名中,排名在前3名,得10分;排名在4-6名,得8分;排名7-10名,得6分;排名10-15名,得4分;排名15名以下得2分。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团队能力(10分) |
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地注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50名以上得10分;40-49名得8分; 30-39名的得6分;20-29名得4分;20以下的得2分。 |
以项目服务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最近一个年度年检专刊为准 | ||
业绩案例(20分) |
1.近三年内,供应商为市级政府部门、区级政府部门或区级以上国有企业提供审计服务业绩案例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8分; 2.近三年内,供应商为市级政府部门或区级政府部门提供专项财政资金审核、核查、审计业绩案例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8分; 3.近三年内,供应商有类似医保基金核查业绩案例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
十、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2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4:30。
(二)评审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608会议室。
十一、其它有关规定
(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官网(http://ws.cq.gov.cn/bm/czj/)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三)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附件1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三、服务部分
服务方案(服务评审需提供的材料,格式自定)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报价函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我方收到医保基金专项审计(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0.00)。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
|
|||||
人工费 |
/ |
||||
各种税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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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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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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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逐页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医保基金专项审计
致: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医保基金专项审计
致: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采购、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医保基金专项审计
致::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此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三、服务部分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