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应急办,各非煤矿山企业:
矿山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为扎实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风险防范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压紧压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26年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现将全区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停工停产要求
1.制定停工停产计划。停工停产前,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停复产工作方案,明确春节停工停产检修事项、在矿值班值守人员、停工停产安全保障措施和停复产计划安排,并于2月13日前将停复产工作方案报所在镇应急办和区应急管理局矿山科备案。
2.严格监管责任。停工停产期间,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停止矿山作业及建设施工,矿区内要设好警戒区域,关闭车间电源。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生产(建设)的企业,企业必须要落实“五在”要求,须报经属地镇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备案,有关镇政府要对该企业落实“一盯一”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确保生产(建设)安全。
3.严格检维修管理。停产停建期间,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维修作业的,要制定检修方案,按程序报批,做好岗前培训,必须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看护安全,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头晚熬夜)、高处作业不系安全绳、不戴安全帽等违章行为,未复产复工企业准备检维修作业的,要打电话向所在镇和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严格复工复产条件
企业完全符合《万盛经开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自查表》要求,并准备好相关佐证资料。
三、严格复工复产程序
1.企业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2026年万盛经开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自查表》进行自查自改,待全部符合条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符合安全生产(建设)条件,申请恢复生产(建设施工)”后,向所在镇政府申请复工复产验收,同时上交《2026年万盛经开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自查表》和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2.镇现场验收确认。在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有关镇政府组织人员按照《2026年万盛经开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表》逐项进行验收,确认全部符合条件后,镇政府分管领导在《2026年万盛经开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表》上明确签署“符合安全生产(建设)条件,同意恢复生产(建设施工)”的意见并加盖镇政府公章。相关镇应急办及时将已确认验收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的验收资料报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区应急管理局对重点企业和认为有必要对现场复核的企业,区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复核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未经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同意,公安部门不予审批民爆物品,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建设施工)。
四、严格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五个必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五必须”。一是必须组织企业开展一次风险研判,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二是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三是必须组织开展全体员工复工复产安全警示教育和关键岗位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在岗位、在状态。四是必须保证关键岗位人员全部在岗。五是必须全面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做到“无病”复工复产。
2.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关。各企业要对照《万盛经开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自查表》进行整改验收,完全符合条件后方可向所在镇政府申请复产复工验收。各镇验收工作组要严格对照《万盛经开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表》逐一验收确认,直至完全符合要求,严禁验收工作走形式、搞过场。建设矿山参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自查和验收,实际缺项内容,不作为复工验收否决项。区应急管理局及属地镇在验收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严格应急值守工作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好春节停产停建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认真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值班情况检查,坚决杜绝脱岗和擅离职守行为;若春节期间,部分矿山有货运需求的,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安全。同时在停产停建前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