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森林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万盛森防指发〔2023〕2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印发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森林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万东镇、丛林镇、石林镇、黑山镇人民政府,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极端情况下重点林区森林火灾应对准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森林火灾应急专项预案》印 ,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5月29日
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森林火灾应急专项预案
为有效应对极端情况下关键林区重点山系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区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实际,依据《万盛经开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判断
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地处四川盆地向云贵高原过渡的渝黔交界的大娄山北麓,位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黑山镇境内,总体规划面积为28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年平均气温约12℃,夏季最高温度约23℃,是最适合人类居住和度假的海拔高度。黑山谷旅游度假区为全国知名的山地养生度假旅游目的地,是目前重庆市最大、原始生态保护最为完好的自然生态风景区。亚热带暖湿性气候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和垂直分布中低山地带的绝大部分代表植物均有分布,共计168科,植物种类可达1800余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政治影响不可估量。
综合气候、物候、林情和社情等因素分析,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气象条件影响,区域性火险等级较高。受全球气候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连晴高温、气象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我区夏季高温伏旱较严重,伏旱期大部分地区蓄水保水能力不足,自然条件给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二是受物候条件影响,潜在风险隐患突出。由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内林业资源的保护,林内植被恢复迅速,可燃物载量快速增加,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加大。三是受人为因素影响,火源管控压力增大。黑山谷旅游度假区自1995年开发以来,经过多年建设,围绕“养生养老”主题,八角养生度假小镇已初具规模,每年高温伏旱期约有10万人常驻小镇。度假区内林城交错互融,进山人流车流量大,人为活动频繁,火险隐患较多。四是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防灭火能力不足。黑山镇林火预警监测系统目前只有2个监控视频,瞭望塔少,火情早发现难;消防水池5口,防火通道32公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属地扑火队伍不足,防灭火装备较落后。
二、应对原则
(一)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发生森林火灾后,黑山镇、国有林场、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早期火情处置,区森防指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指挥,组织抢险救援。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黑山镇、国有林场、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
(三)实案实备,快速反应。黑山镇和国有林场要结合实际,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机制;防火期,加强火险形势研判,相应落实响应措施,并组织相关扑火力量进入战备状态,遇有火情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四)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安全扑救作为基本原则贯穿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重点。
三、主要任务及区分
(一)主要任务。
1.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3.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设施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4.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区域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区域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二)任务区分。
区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主要担负打火头、攻险段等任务。与黑山镇、林场半专业队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黑山镇、林场半专业扑火队伍。主要配合区级专业队伍扑打明火、清理看守和开设隔离带,根据前线指挥部统一部署可担负次要方向攻坚任务。
其他力量。消防救援队伍、武警、民兵和地方干部群众等力量,主要担负清理看守、开设隔离带、运送水源和其他物资、后勤保障等任务。
四、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力量等支援力量为辅,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近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视情投入。
(一)属地力量(人)。
1.区级扑火队伍(95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30人、消防救援大队50人、武警中队15人。
2.涉及镇(林场)扑火队伍(45人)。黑山镇半专业扑火队伍30人、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伍15人。
3.相邻镇街(林场)扑火队伍(170人)。万东镇半专业扑火队伍70人、丛林镇半专业扑火队伍60人、石林镇半专业扑火队伍40人。
(二)增援力量(145人)。
1.市级扑火队伍(100人)。市专业救援总队100人、市航空应急救援总队(飞机2架)。
2.相邻区县扑火队伍(45人)。南川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45人。
相关力量调动按照《万盛经开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需要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力量参与扑火任务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组织指挥
火情发生后,黑山镇、国有林场、黑山谷旅游度假区及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早期处置,规划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对早期火情处置的指导,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或按照《万盛经开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需要启动Ⅱ级以上响应时,区森防指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火场前线指挥部设置如下:
总 指 挥:区森防指挥长;
副总指挥:区森防指副指挥长、黑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调 度 长:区森防指办公室主任;
新闻发言人:负责现场处置的区森防指副指挥长。
火场前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火灾监测组、通信保障组、治安交通组、专家支持组、灾情评估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任务分工:
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局牵头,规划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党工委、管委会指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区森防指报告,并通报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
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局牵头,规划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调派武警部队、公安和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及民兵应急分队等增援火灾扑救工作;协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暴发流行。
火灾监测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应急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通信保障组。由区经济信息局牵头,应急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保障指挥机构应急通信需要;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区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治安交通组。由公安分局牵头,交通局、应急局、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
专家支持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灾情评估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后勤保障组。由黑山镇牵头,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应急局、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区级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应急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黑山镇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
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市森防指启动市级Ⅱ级以上响应时,交由市森防指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
六、相关保障
(一)输送保障。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辖区内输送扑火力量由增援队伍所在地镇政府自行组织实施,跨区县调动扑火力量由区森防指负责协调输送。
(二)装备物资保障。区应急局、黑山镇负责调拨扑火机具、灭火剂、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装备物资,以满足任务需要。各级救援队伍结合实际及时储备所需装备物资。
(三)其他保障。通信、气象、交通、油料等方面的保障,采取属地保障和自我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区森防指牵头组织、积极协调,为灭火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黑山谷旅游度假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2.扑火力量编成表
3.扑火力量调度联系表
4.属地扑火力量装备编成表
附件2
扑火力量编成表
属地力量 |
增 援 力 量 | ||
第一梯队 |
第二梯队(相邻镇街) |
第一梯队 |
第二梯队(相邻区县) |
1.区综合应急救援队30人 2.消防救援大队50人 3.国有林场扑火队伍15人 4.黑山镇扑火队伍30人 |
1.万东镇扑火队伍70人 2.丛林镇扑火队伍60人 3.石林镇扑火队伍40人。 |
1.市专业应急救援总队100人 2.市航空应急救援总队(飞机2架) |
1.南川区综合应急救援队45人 |
125人 |
170人 |
100人(飞机2架) |
45人 |
附件3
扑火力量调度联系表
类别 |
序号 |
队伍名称 |
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属地力量 |
1 |
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
30 |
肖科 |
13983805835 |
2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50 |
陈显一 |
17783265433 | |
3 |
国有林场扑火队伍 |
15 |
胡昌平 |
13018332033 | |
4 |
黑山镇扑火队伍 |
30 |
曾昭惜 |
13996391718 | |
5 |
万东镇扑火队伍 |
70 |
杨鸿伟 |
13996411616 | |
6 |
丛林镇扑火队伍 |
60 |
田波 |
18996035839 | |
7 |
石林镇扑火队伍 |
40 |
成绍隆 |
13883493761 | |
增援力量 |
1 |
市专业应急救援总队 |
100 |
万平 |
13399829988 |
2 |
市航空应急救援总队 |
2架 |
刘育锋 |
18983690612 | |
3 |
南川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
45 |
唐忠 |
13996703199 |
附件4
属地扑火力量装备编成表
分 类 区 分 |
力 量 |
灭火机具装备 |
通信指挥器材 |
车 辆 装 备 | ||||||||||||||||||||||
灭火水泵 |
背负式风力灭火机 |
高压细水雾 |
自动水枪 |
油 锯 |
动力吹风机 |
移动水池 |
水带 |
组合工具 |
二号工具 |
灭 火 弹 |
点火器 |
无人机 |
发电机 |
割灌机 |
砍刀 |
加油器 |
移动中继台 |
手持对讲机 |
卫星电话 |
指挥帐篷 |
通信指挥车 |
消防车 |
运兵车 |
巡护摩托车 | ||
台 |
台 |
支 |
支 |
台 |
台 |
个 |
根 |
套 |
把 |
枚 |
个 |
架 |
台 |
台 |
把 |
个 |
个 |
部 |
部 |
顶 |
辆 |
辆 |
辆 |
辆 | ||
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
30 |
20 |
5 |
8 |
0 |
17 |
7 |
10 |
200 |
20 |
58 |
194 |
5 |
2 |
1 |
1 |
39 |
8 |
0 |
37 |
0 |
1 |
0 |
0 |
1 |
0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50 |
0 |
3 |
0 |
30 |
0 |
0 |
0 |
62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40 |
6 |
0 |
0 |
9 |
0 |
0 |
国有林场扑火队伍 |
15 |
6 |
12 |
0 |
6 |
12 |
0 |
6 |
18 |
0 |
120 |
0 |
0 |
0 |
0 |
0 |
120 |
0 |
0 |
12 |
0 |
0 |
0 |
0 |
0 |
0 |
黑山镇扑火队伍 |
30 |
4 |
2 |
0 |
0 |
6 |
0 |
1 |
10 |
0 |
0 |
20 |
0 |
1 |
1 |
0 |
40 |
0 |
0 |
40 |
0 |
0 |
0 |
0 |
1 |
0 |
万东镇扑火队伍 |
70 |
4 |
0 |
0 |
2 |
5 |
0 |
1 |
15 |
0 |
1 |
15 |
1 |
1 |
0 |
5 |
1 |
0 |
15 |
0 |
0 |
0 |
0 |
1 |
0 | |
丛林镇扑火队伍 |
60 |
2 |
0 |
0 |
29 |
5 |
0 |
2 |
39 |
0 |
0 |
40 |
0 |
0 |
1 |
0 |
5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石林镇扑火队伍 |
40 |
1 |
4 |
10 |
0 |
12 |
0 |
0 |
19 |
0 |
120 |
40 |
0 |
0 |
1 |
0 |
93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合计 |
295 |
37 |
26 |
18 |
67 |
57 |
7 |
20 |
921 |
20 |
299 |
309 |
5 |
6 |
5 |
1 |
349 |
10 |
0 |
144 |
6 |
2 |
1 |
9 |
3 |
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