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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903998Y/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万盛地指发〔2022〕1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万盛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万盛经开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印发2022年万盛经开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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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0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万盛经开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231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万盛经开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

工作要点

为做好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2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十条措施”为抓手,压实防抗救工作责任,夯实监测预警基础,实施精准专项治理,打造专业救援力量,强化应急准备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防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伤亡,严格控制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力争已落实监测措施的地质灾害点不出现人员死亡。

二、主要任务

(一)压实各级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 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坚持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镇街党政领导责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坚持改革引领,完善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加大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行业部门协作”的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机制;健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提升基层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能力。

2. 压实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区教育局、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从信息共享、隐患排查、工程治理、会商研判、督查检查、救援联动等方面进一步实化工作衔接,共同做好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应急管理局要强化地震地质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等职能职责。

3. 压实地质灾害一线岗位责任。健全完善专群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级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员岗位职责。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四重”网格员的密切合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和地震灾害群测群防试点工作。

(二)夯实基础建设,筑牢地灾防治救援根基。

4. 充分发挥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厘清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防”与“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5. 推动地灾防治救援规范化建设。立足“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撤离、工程治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方面,推动地质灾害防治救援规范化建设,实现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程序化管理、模板化运行,提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能力。

6. 建立灾害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利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依托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加快地震地质灾害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联动,实现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地震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灾情以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完善联动响应工作机制。

7.加大地震地质灾害业务培训。针对换届、干部调整等变化,以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性培训,组织部门、镇街、村(社区)干部、“四重”网格员和受威胁群众开展地震地质灾害针对性培训,提升基层应急响应能力。

8. 开展地震地质灾害知识宣教。启动具有地质灾害科普、科学试验互动、地质灾害避险体验等功能的地质灾害科学普及馆建设,利用全国防灾减灾、唐山地震纪念、国际减灾等特殊纪念日,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通过宣传海报、标语、视频等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公共交通广告、社区电梯广告、手机公众号等阵地,开展通俗易懂的地震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抓实预防治理,提高地质灾害抵御能力。

9. 加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区域1:1万精细化调查;经济信息局负责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区高陡边坡、在建房屋建筑周边等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交通局负责桥梁、山区道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及相应市政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水利局负责水库库岸、水利设施周边区域高切坡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文化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教育局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卫生健康局负责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应急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及矿山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区地指办将在汛前、汛中、汛后开展“三查”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

10. 加大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根据中国测震站网规划和地球物理站网规划,编制实施我区地震监测站网规划设计,优化站网布局,加强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地震监测站网运维保障水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采取“专业队伍专业设备”的专业监测、“全天候智能化”的智能监测,加大对全区1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一级、二级、三级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覆盖率,实现“人防技防”有机结合。

11. 推进地震地质灾害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属地责任,认真核实新增地质灾害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发展变形趋势等基本情况,分级组织实施特大、大型和中小型地灾隐患点工程治理,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对于符合销号条件的地灾点,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技术要求(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销号工作。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在2022年完成石林镇白杨坪危岩、关坝镇银碗槽不稳定斜坡、金桥镇三台村鱼秋田滑坡的工程治理。

(四)做实应急准备,提高地质灾害处置能力。

12. 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开展本辖区、本单位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完成部门、镇街、园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预案、相邻地区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做到应急能力与风险隐患相匹配、救援队伍特长与灾害类型相匹配、响应层级与灾害分级相匹配“三个相匹配”。

13.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1次包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科目在内的区级应急预案演练。各镇街1次包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科目在内的区级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1个月内将演练方案、脚本、影像资料报区地指办备案。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每个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资料报区地指办备案。

14. 加大会商研判力度。建立地震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完善地震地质灾害年度预测、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临灾预报等会商工作制度,定期和重要节点、重要时段召开地震、地质灾害会商研判,分析地震地质灾害趋势,发挥会商研判作用,加强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指挥部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协调联动,加强应急管理、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地震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准确预测灾情,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形成工作合力。

15.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参与单位、调查流程、评估标准等内容,提升调查评估能力。因灾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由区地指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市地指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应急管理局的统筹协调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镇街的主体责任、“四重”网格员的管理责任“五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统筹协调。区级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深化、实化职责分工,确保属事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提升基层能力建设,重点打造救援能力建设,推进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

(三)严格督导考评。将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暗访组、巡查组、督查组的检查内容,采取发警示函、约谈、公开曝光、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方式推进地震地质灾害各项工作落实;纳入镇街、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加强过程督导,年终照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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