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各类灾害事故专业救援指挥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应对方案、调度使用人财物、决定抢险进退路线、提出相关需求等工作,为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3.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负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救援专家队伍日常管理,为生产安全事故、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灾害等防治和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4.指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调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衔接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兵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相关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单位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
6.统筹调动应急救援物资,为灾害事故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7.负责协调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应急通讯、水电气、气象、地质、远程投送、生态环境、治安、交通秩序等行业部门,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8.协调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9.负责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负责审核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11.牵头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应急预案的备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
12.牵头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3.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等工作,指导监督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21.59万元,支出总计221.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2万元,下降27.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2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2万元,下降27.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5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2万元,下降27.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1.59万元,占54.87%;项目支出100万元,占45.13%;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5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12万元,下降27.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2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1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2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1万元,增长20.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41万元,占11.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33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24.4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3)住房保障支出4.46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4万元,占84.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3万元,增长28.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5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核减公用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减少。本年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督查、巡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1.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没有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本年度增加了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一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1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