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万盛经开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2023年重庆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1”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1日19时33分许,在位于万盛经开区金桥镇金堰村的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机耕道路上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管委会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万盛经开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1”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庆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重庆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焱作出1.2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重庆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现场负责人陈*作出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是认真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结合工程实际,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二是实行安全管理目标,项目部建立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和网络。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分解安全指标,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查制。四是加强教育宣传,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落实日周月检查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冬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等活动。
(二)万盛采沉公司。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领导、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日周月”隐患排查工作。三是落实工程项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工作闭环。
(三)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累计组织学习传达安全工作要求3次,开展项目建设安全警示教育2次,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二是强化排查检查,开展排查检查30次,发现安全隐患15处,责令立即整改15处,整改销号15处;对在建农业生产便道、蓄水池等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标语23处,设立警示桩、警示柱382根。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工作的通知》,督促区采沉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排布置安全工作7次,参加采沉公司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月会暨安全生产会3次;开展项目季度风险研判4次;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班组开展岗前安全教育100余人次。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管委会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建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1”车辆伤害事故
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