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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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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和“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制”(以下简称“一线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入整改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数和森林火灾受害率,力争已落实监测措施的地质灾害点不出现人员死亡,坚决防止发生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1.强化“两委”议事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区安委会、减灾委运行机制及工作规则。发挥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牵总”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对重大问题决策、安全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工作专项整治等重大事项研究、协调、调度和议事决策。发挥区减灾委“防减救”统筹职能,研究制定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事项及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

2.完善“专项”运行机制。完善区安委会下设九个“专项安全办公室”,区减灾委下设四个“专项指挥部”运行机制和工作规则,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做好各行业领域工作、独立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督查巡查。建立九个“专项安全办公室”、四个“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报告制度,定期轮流向安委会、减灾委主任办公会议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请解决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二)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

3.强化党政领导带头履职。严格执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落实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在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突出问题解决的专项资金保障机制,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点,严格执行“十条措施”,对其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导。

4.强化监管部门务实履职。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意见》,细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职责,消除监管漏洞盲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推进落实、同时考核奖惩;要将“十条措施”各项任务要求明确到人,开展“十条措施”季度落实情况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探索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评价规范,并将其作为评价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本人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挂牌明责、照单履职;要长抓标准化建设,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以构建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企业管理体系为核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落实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要在关键环节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在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对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论证、决策、实施的监督,增强安全管理效果。

6.全面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2022年6月底前,全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9月底前,全区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12月底前,实现全区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三)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

7.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要求。开展对各镇街(园区)、重点行业领域部门监管执法情况月排名、月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开展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问责。

8.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诚信管理制度,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强化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奖励兑现。加强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实行安全生产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推广实施“互联网+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

9.推进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严格对单自查,逐一评估销号。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10.推进“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盯紧抓牢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持续打击私挖滥采煤炭资源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化矿山复产验收、外包工程和车辆运输专项整治;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和道路隐患整治,严格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整治,加快“非路面执法系统”投入使用,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中心”常态化运行;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安防工程”,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一桥一档”。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广防高坠“安全带——生命线”应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和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三重一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园区专项整治。强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安全乘梯守护行动。

11.推进灾害防治基础建设。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要求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按照“冬春强基础、汛期抓应急”思路,统筹推进冬春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损毁工程修复,推进孝子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力争汛前启动支流治理工作,汛前完成双龙井、丰岩沟2个病险水库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地灾治理项目,完成银碗槽、白杨坪、鱼秋田3个地灾治理项目,汛前完成青年镇桃子坪滑坡、青年镇戴家湾危岩、石林镇蒙溪沟—大院子滑坡等三个控制性勘查项目;推进森林防火技防工程建设。加强水旱、地质地震、气象、森林火灾等各类灾害监测站点规划建设,推进村(社区)预警工作站全覆盖。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和应急能力。

12.加强基层“五有八化”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完成50%以上的镇街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统筹社区综治网格员、安全信息员、灾害信息员、交通劝导员、森林防火巡逻员等基层力量,把日常管理触角延伸到社区和楼宇。加强镇街应急管理人员和资金保障,建立基层应急管理车辆租赁保障机制。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加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13.加强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创建。强化城市规、建、管等各环节安全管控,围绕责任落实、夯实基础、风险辨识、严格管控、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8个方面,精准抓好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将综合减灾示范区县(社区)纳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乡镇、街道)内容,按照市级要求推动2个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持续开展城市体检,积极推进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工作。

14.加强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等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制作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教学片,实施农村地区“坡坎墙”大标语宣教工程。加强“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交通、建设、矿山等重点行业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15.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快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城镇智慧“大脑”建设,提升重点部位(场所)、重要装置、重点风险点(隐患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增强桥梁隧道、地下管廊、油气长输管道、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洪薄弱点、森林防火等的在线监测预警能力。加大客货运输信息化管理力度,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16.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发挥应急预案基础性指导性作用,精准构建事故灾害情景,推广落实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要求,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推进我区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督促相关行业部门修订完善各类区级专项预案修订编制,开展实战化演练;积极对接市局,修订完善区现场指挥官制度,切实落实现场指挥官;督促指导企业拟定年度演练计划并抽查重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加强员工应急防范措施的培训工作。

17.抓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区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拓展救援职能,加快构建全灾种、全领域、全覆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着眼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整合资源,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按照《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办发〔2020〕67号)文件要求,2022年镇街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成率达到90%以上。推进高危企业、园区(景区)以及水电气运营等重点民生保障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争取渝南救援基地建设。

18.做好应急响应和物资保障。严格落实应对极端暴雨和过境洪水应急处置规范,探索建立各行业领域、各级各类极端事故灾害响应处置操作细则。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精准调度管理,强化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统筹配备,优化装备种类,做好救援设备协议储备工作,确保调度统一、流转有序、及时到位。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加强宣传媒体、通信手段对重要信息的传播推送,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建立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明确“熔断”分级标准,严格落实“禁、停、撤、疏”等紧急管控措施,精准规划不同灾害情况下的疏散范围、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切实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19.抓好区域应急联动响应。建立与綦江、南川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形成事故灾害信息互享、监测预警协作、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伍协同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新格局。开展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强化事故灾害联防联控。

(六)进一步加强考核督查和结果运用。

20.强化督查考核问责问效。采取明查暗访、交叉督查和督办交办等方式,加大对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街(园区)的督查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凡受到“一票否决”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实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奖励,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记功和授予称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持续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建立行政首长准备金应急保障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完善技术支撑。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家库建设,发挥中介机构、专家对部门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服务支撑作用,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对高危企业、重点单位和各类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开展全区应急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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