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4年)
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4年)
序号 |
补贴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指南 |
补贴发放 |
电话 |
主管部门 |
1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
灾害应急救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的人员。 |
按照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1〕2号) |
依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
及时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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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
政策咨询:023-81711932 投诉举报: 12388(纪检监察) 023-48283636(业务主管部门) |
应急局 |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人员(含非常住人口)的家属。 |
按照死亡人员16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抚慰 |
依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
及时发放 |
政策咨询:023-81711932 投诉举报: 12388(纪检监察) 023-48283636(业务主管部门) |
应急局 | |||||
过渡期生活救助: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
按照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
依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
及时发放 |
政策咨询:023-81711932 投诉举报: 12388(纪检监察) 023-48283636(业务主管部门) |
应急局 | |||||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 |
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标准为800元/㎡。按家庭常住人口计算,家庭常住人口1—2人的,补助面积不超过50㎡;家庭常住人口3—5人的,补助面积不超过80㎡;家庭常住人口6人及以上的,补助面积不超过100㎡。实际重建面积不足前款规定面积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鼓励房屋倒损的房屋所有权人进城购房,按前款规定的家庭常住人口数量对应的补助面积的上限进行补助。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对于集中建房点配套的基本公共设施建设,可给予适当补助。 |
依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
及时发放 |
政策咨询:023-81711932 投诉举报: 12388(纪检监察) 023-48283636(业务主管部门) |
应急局 | |||||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
按照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
依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
及时发放 |
政策咨询:023-81711932 投诉举报: 12388(纪检监察) 023-48283636(业务主管部门) |
应急局 | |||||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因灾住房倒损、农经作物绝收、伤病及其他情况造成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
按照一般户不低于150元/人、其他困难户不低于200元/人、低保户不低于250元/人、特困供养人员不低于300元/人给予救助 |
一年一次 |
第二年1月15日前 |
政策咨询:023-81711932 投诉举报: 12388(纪检监察) 023-48283636(业务主管部门) |
应急局 |